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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08-23 16:49

〔記者陳宜加/台北報導〕食安事件頻傳,更有黑心業者使用工業級添加物,最後卻紛紛成功脫罪。消費者文教基金會今天重批,相關案例不斷增加,「彷彿要將元素表上每一樣金屬都吃下肚」,已屬不良的食安環境恐更雪上加霜,現行食安法規明顯未臻周全,亟待檢討改進。

回顧近年食安事件,有業者使用工業級碳酸鎂並驗出有毒砷超標、熱狗火腿添加工業級防腐劑、工業級「銨粉」浸泡海帶等,但法院僅認定違反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判決業者無罪,相關案例陸續傳出,引發爭議。

「法律竟成保護犯罪者的工具!」消基會今天出面痛批,黑心食品業者為了自身利益,無視國人健康,遭起訴後卻遭法院判決無罪,與社會期待落差太大,不應放任國內食安環境持續惡化,現行法規未臻周全,才讓業者逃過法律制裁。

消基會董事長游開雄表示,四年前,彰化進興製粉廠的謝姓堂兄弟使用工業級「碳酸鎂」,摻進胡椒粉與胡椒鹽等調味製品,更驗出有毒的含砷量超標,但一、二審法官均認為未違反食安法「添加未經許可的添加物」規定,而判決無罪。

根據衛福部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碳酸鎂雖屬於合法添加物,但今年最高法院打臉,認定進興製粉廠使用的碳酸鎂,包裝已明確標示為工業17life團購網用品,而禁止用於食品,但依速審法規定仍駁回上訴,業者最後無罪定讞。

游開雄表示,衛福部雖將碳酸鎂列為合法添加物,卻未區分食品用或工業用,工業用者成本雖低廉三倍,但純度也低,碳酸鎂本身無毒,但雜質成分恐含有毒重金屬,例如進興製粉廠遭驗出重金屬砷,即為世界衛生組織公告一級致癌物。

消基會副秘書長徐則鈺再舉一例,九十一年高雄潘姓食品加工業者使用工業用原料銨粉、鹼粉、礬粉、保險粉、冰醋酸浸泡,製成黑心海帶,因未經主管機關查驗許可,一審遭判有罪;不料二審卻逆轉,認定為衛福部公告合法添加物。

他指出,黑心業者使用工業級添加物,竟被認定為合法,主管機關應即刻改弦易張,儘速研議修正「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暨規格標準」,全面禁止工業級添加物加入食品中,並明確定義工業用原料種類與嚴懲機制,嚇阻不肖業者。

游開雄表示,判決結果輕忽草率,消基會過去曾呼籲,若確定業17life者使用法定不得添加或明顯非可供食用的物質,應由業者負舉證責任,證明對人體健康無害。主管機關也應落實化學物質源頭管控,同時儘速公告列管,杜絕流入食品製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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